1、按公司《不合格品、事故、事件控制程序》、《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對分局不合格品、潛在的事故/事件、緊急情況及發生的事故/事件進行有效控制。按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標準要求,負責相關要素程序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分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分局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辦法,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按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程序》、《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運行控制程序》,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相關文件的擬定,參加體系運行控制管理,促進分局及項目部管理體系持續運行有效實施;
5、負責制定分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指標和工作計劃,測量目標、指標的實現情況;
6、參與單位工程及重大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監督檢查施工作業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7、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定期檢驗以及個人防護用品、保健用品的及時發放和正確使用;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9、參加事故、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負責職工工傷報批。及時、準確上報統計報表;
10、負責分局車輛的年檢審、落轉籍、養路費、保險費和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