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是一種追求,也是人的最基本需求。而預防則是一項復雜的工作,既有人與人、人對物、又有人與環境等的工作,但起決定作用的還是人的因素,做好人的工作,解決了人的思想,安全就有保障,企業才能蒸蒸日上。
安全是不發生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一種狀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采用計劃、組織、技術、控制等手段,依據并適應項目進行中人、物、環境等因素的運動規律,使其既能充分發揮自身作用,又有利于控制安全事故不致發生的行為過程即為安全控制。保證項目實施中沒有危險,不發生事故不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是安全控制的目的。安全是為質量服務的,質量要以安全為保證。
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許多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是安全控制的重點。不安全行為是人表現出來的,是與人的心理特征相違背的、非理智的行為。而人的非理智行為的產生是由于僥幸、逆反、湊巧等心理所支配的,因此控制好人的非理智行為是實施安全控制的重中之重,更是提高施工質量的保證。控制人的非理智型為,首先要組織學習好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并以此為依據,在建筑工地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依托安全組織系統和相應的責任系統,按照安全法規的規定進行工作,使安全法規、安全管理制度變為自覺的行動。其次是在科學合理地設計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并確保實施的同時,對項目參與人員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等的安全教育,從而提高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素質。其三是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抽查,即是發現不安全因素,執行安全法規的狀況等,實施安全考核,強化安全意識。從而進行安全改進,消除隱患,從而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其四是制定作業標準,按科學的作業標準用業務規范人,提高職業化程度,進而規范人的行為,更好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失誤,促進安全控制。
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安全是建筑工地項目的主要目標之一,但它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其它目標之間存在著相互統一又相互矛盾的關系。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各個要素中都可能產生不安全因素。所以說安全管理和控制貫穿于工程項目的始終,只有控制好人的行為,安全這篇文章才能做得更好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