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正持續地進行大規模的基礎建設,與此同時,建筑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傷害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我國建筑施工安全形勢嚴峻,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居高不下。建筑施工事故的主要類型為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和坍塌。造成建筑行業事故頻發的原因十分復雜,但大量理論研究和實踐表明,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系統的缺陷和失效,安全管理對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決定性影響,必須從管理人手,進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的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
一、建筑企業主要事故的特點
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隱患多存在于高空作業、交叉作業、垂直運輸以及使用各種電氣工具上,傷亡事故多發生于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和起重傷害、觸電四個方面。如能采取措施消除這四大傷害,建筑施工傷亡事故將大幅度下降。所以,降低四大傷害是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下面以高處墜落和起重機械傷害為例分析各自的特點。
1.高處墜落事故的特點
在建筑施工中,由于高處作業工作量大、操作人員多、員工的流動性大,加上多工種的交叉、立體作業,并且臨時設施多,現場條件差,因此,各種不安全因素多,高處墜落事故也就特別多。而高處墜落事故往往使人員受到較嚴重程度的傷害,非死即傷,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因此,高處墜落事故被列為建筑行業施工“四大傷害”中第一大傷害,在高層建筑中尤其明顯,歸納其有如下特點:
(1)事故發生頻率高
(2)易發事故部位多
(3)群死群傷嚴重,事故危害性大
(4)臨時合同工特別是青年工人事故發生率高
2.機械和起重傷害特點
建筑機械與工廠內的機械設備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特點:
(1)使用的環境條件不同
(2)作業對象不同
(3)作業地點和操作人員不同
由于建筑機械具有以上的使用特點,其安全性比廠內設備差得多,發生傷害的概率自然也就高得多。
二、起重傷害事故——吊物墜落
在我國,隨著起重機械使用數量的增多,起重傷害事故占全部工業企業傷亡事故的比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起重機械常見事故有:吊物墜落、擠壓碰撞、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傾翻事故。吊物墜落占全部起重傷害事故總數的33%左右,擠壓碰撞占30%左右,觸電占10%左右,墜落事故占8%左右,機體傾翻占5%左右。針對占全部起重傷害事故總數百分比最高的吊物墜落事故,運用事故樹的分析方法進行分析。
a.脫繩事故一M1
由于重物從捆綁的吊裝繩索中脫落潰散發生的傷亡毀壞事故。
X1:重物的捆綁方法與要領不當,造成重物滑脫;
X2:吊裝重心選擇不當,造成偏載起吊或吊裝重心不穩使重物脫落;
X3:吊載遭到碰撞、沖擊而搖擺不定,造成重物失落;
X4:其它。
b.脫鉤事故一M2
重物、吊裝繩或專用吊具從吊鉤脫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
X5:吊鉤缺少護鉤裝置;
X6:護鉤保護裝置機能失效;
X7:吊裝方法不當;
X8:吊鉤鉤口變形引起開口變形過大;
X9: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