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的現狀
1.1政府法律和監管
(1)缺乏適合市場經濟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
我國工程建設投資體制的變化使原有的建筑生產安全管理己經不適應現在的建筑生產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導的安全管理出現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關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監管效率低,社會監督體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適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規多而不全,執行力不夠
我國法律的“環境與健康”過于薄弱。對建筑活動中“環境與健康”的重視,己經成為國際普遍關注的話題。工程建設的目標體系已經由傳統的“成本-造價-質量-工期”體系,轉向“成本-造價-質量-工期-環境與健康”體系。國際標準化組織也己制定了環境管理體系。
(3)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滯后,管理出現真空
隨著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機構改革,企業改制,企業逐漸脫離了行業行政管理的束縛,成為了市場中獨立的行為主體。與此相適應,建設部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為國家建筑安全專項監督職能的履行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則成為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能的履行者。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與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分開
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并未真正做到行業管理。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標準、管理模式不一致,傷亡事故統計數據失真,管理工作職責交叉不清。
1.2企業安全管理
(1)建筑單位安全管理問題
將建筑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發包給不夠資質或能力的單位甚至非法的個體承包商。由于這種層層的分包,導致施工管理不嚴格、安全培訓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沒有。同時它還使利潤降低,而包工頭為了追求最大利潤,會減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額開支,導致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斷出現。
(2)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單位主要的安全問題
勘察、設計單位不按要求進行勘察或設計,或改變勘察設計文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使勘察設計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證建筑物和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監理單位未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認真的審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沒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認真監理,發現事故隱患時,也未采取果斷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檢測單位出示虛假報告。
(3)施工單位的安全問題
隨著國家基建投資的不斷加大,建筑企業準入政策的調整,使得施工企業數量不斷增加,施工隊伍不斷擴大。尤其是最近幾年,個體建筑業迅猛發展,施工企業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但是由于施工單位是建筑安全活動中處于的主體和核心的地位,建筑安全問題主要出在施工單位的身上。
2安全管理改善措施
2.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教育培訓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2)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工作,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組織施工安全作業;
(3)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季節性施工準備工作;
(4)經常進行預防性試驗,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確保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5)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及時發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2安全文明管理改善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作業)體系
創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業,不僅是管理性很強的工作,而且也是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安全與文明密不可分,共處于一體,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體;創建安全文明工地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也密不可分,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共同體。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任務是締造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狀態和規范施工生產作業的安全文明行為。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狀態包括創造安全文明施工場所和采用安全文明施工的工藝和技術兩個大的方面,而施工生產的安全文明行為即進行安全文明作業和操作。
(2)施工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現場的管理和文明施工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是相輔相成的,施工安全生產不但要保證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要加強現場管理,保證施工井然有序,改變過去臟亂差的面貌,對提高投資效益和保證工程質量也有深遠的意義。
2.3安全監督管理改善措施
(1)預防職能。“預防為主”是現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它也貫穿于建筑施工的全過程。對生產過程做到實時監控,提前排除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潛在的危險,找出安全隱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發生或將事故傷害和損失降至最小程度。
(2)補救職能。補救是要徹底消除已出現的安全事故對產品生產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應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方面督促企業(項目)完善安全管理體制,另一方面用技術上有效、經濟上可行的措施消滅隱患,排除產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彌補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3)評價職能。建筑生產安全評價的目的是為企業(項目)安全管理提供標準方法和應達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達到實現本質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產評價是綜合評價一個企業(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組織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質高低等。
(4)教育職能。施工安全檢查是指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企業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安全生產的情況、勞動條件、事故隱患等所進行的檢查。通過施工安全生產檢查,使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提高全民的質量意識,推廣正面的經驗和吸取反面的教訓。
(5)信息職能。建筑施工安全信息是政府和企業在管理過程中一項十分寶貴的資源,一旦失靈,會引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混亂。研究生產系統中的安全信息,及時向政府和企業的決策部門提供,加強控制與反饋,實行動態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生產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發段。這不僅使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遭到巨大損失,還給企業和行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對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發展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如何在建筑業高速發展的同時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