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班組領班需填寫《高空作業審批表》,內容包括高空作業內容、安全措施和現場負責人等項目,交工程總監/經理審批。
工程總監/經理接到《高空作業審批表》后,認真審查,必要時可到現場查看,如因審批把關不嚴造成事故,工程總監/經理負有責任。
高度在五米的作業可由項目主管代工程總監/經理行使高空作業管理權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業,必須由值班經理或工程總監經理負責管理。
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1)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爾氏綜合癥、嚴重貧血、關節炎、恐高癥、視力障礙等不宜登高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2)沒有《高空作業審批表》,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惡劣天氣情況下,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安全措施不到位,無安全器械;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6)高空作業環境惡劣、無防護措施和設施。
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帶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過兩米,必須有人輔助;
(4)作業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時作業;
(5)高空作業所需工具、物品必須有專用工具傳遞,不得拋擲;
(6)高空作業下方為禁戒區域,人員進入必須佩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