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業主委托的現場監理機構,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體現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群防群治的重要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各項法律法規,以安全生產作為標準化管理重點,并且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監理規劃、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實施細則,監督承包單位對安全紀律的執行力度,是落實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責任的主要工作內容。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承包單位須作大量工作。現場監理機構務必監管安全生產控制,加強督促承包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到位。筆者認為,分階段的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理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PDCA管理循環,值得商榷和探討。監理作為工程現場安全管理一個重要的外部力量,理應要有自己的管理內容和程序。P(計劃)D(實施)C(檢查)A(總結評估)之管理循環反映了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活動所應遵循的科學程序。
一、計劃部署
工程安全監理計劃部署就是要分析工程現狀找出存在的問題的原因,分析產生安全問題的因素,尋找主要原因,制定解決問題的措施計劃。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統籌領導工程安全監理的運作,全面負責落實工程安全監理的計劃部署。
1、工程開工準備階段應適時組織進行工程安全隱患、風險評估,分析工程安全特點,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深入研究工程安全建設各階段的控制要點、停止點;
2、針對性的編制現場落實監理安全責任實施細則,制定監理機構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確定現場監理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及具體分開;
3、認真編寫工程安全監理交底書并應及時向承包單位進行工程安全監理交底,明確監理安全工作要求和程序;
4、逐項編制分項安全技術監理細則,切實有效的指導監理機構人員實施現場安全監理操作,努力做到有的放矢;
5、全面貫徹安監站工程安全監督交底;
6、嚴格執行公司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7、悉心準備工程安全管理學習指導文獻,不斷提高政策和理論水平;
8、事前明確工程安全監理依據(主要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建設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建設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格(JGJ33-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l30-2001)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安全內容);
工程建設相關合同;
安監站工程安全監督交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