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腳手架搭設必須由經過培訓的持證人員搭設,目前許多架子工雖然經過培訓,但仍沿襲傳統方法搭設,這樣就給腳手架的使用、搭設、拆除留下了安全隱患,甚至引發事故,建議各項目部應加強管理,使架子工一開始就能夠按專項方案、規范要求搭設。
(二) 腳手架上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懸挑平臺、纜網繩、缷料槽以及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
(三) 腳手架要及時進行,及時消除隱患,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四) 腳手架各種桿件、連墻件、安全防護設施等不能隨意拆除,如確實需要拆除時,要首先征得工程負責人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施工完畢,要及時復位。
(五) 當有6級及6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的使用、搭設及拆除作業。
(六) 腳手架要按規定在四角設防雷裝置。許多人以為腳手架本身是一個金屬整體,無需另設防雷裝置,實際上腳手架上部未能完全形成避雷作業,且無嚴格意義上的接地裝置,所以需要新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