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理論認為:只要先期發現事故先兆,就能及時加以預防控制。
根據這種理論便發展了先兆辨識技術、傳感監測技術、甚至心理測驗,行為鑒定或稱行為訓練技術,等等。
先兆辨識理論是防止事故發生的前半部,關鍵還在于及時防止治理。但用于預測評價確有很大意義,也是唯一可提供評價依據的理論。不過確定先兆并非易事,找不準反而壞事,因此對先兆進行辨識,必須具有豐富的經驗,并進行正確的理論分析。
先兆辨識可以按系統危險性的各要素,分別研究其事故征兆,然后綜合考慮計算其發生事故的機率及事故的嚴重程度。此舉大多用于安全評價,但也因通過要素分析,充分了解各部分的安全狀況有便于安全監察管理和改善安全狀況。
先兆辨識可以通過直接檢測各種運轉參數,確定是否有轉化成事故狀態的痕跡,然后將此信息傳輸入處理控制系統予以調整,扭轉其不正常的運轉狀態或者停止運轉,這種方法常直接用于生產系統中控制事故發生。
總而言之,先兆辨識是一個中間系統,其理論也是從這個中間系統的有效性概括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