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洛克(J.Locke)提出的目標設置理論是一種過程型激勵理論,此理論的基本要點是,目標是一種強有力的激勵,是完成工作的最直接的動機,也是提高激勵水平的重要過程。
心理學家將目標作為誘因,它是激發動機的外在條件。通過科學研究和工作實踐發現,外在的刺激因素如獎勵、工作反饋、監督和壓力等,均是通過目標來影響人的動機的。因此,重視目標的作用,設置合宜的目標和努力爭取實現目標,是激發動機的重要過程。
在一個良性的心理循環中,目標的作用可概括為,目標導致人們努力去創造績效,績效增強人們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責任感,從而產生更高目標的需求,如此循環反復,促使人們不斷努力前進。
美國學者杜拉克(P.Drucker)曾指出:“一個領域沒有特定的目標,這個領域必然會被忽視”。這提示設置目標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20世紀50年代中期,杜拉克令明確地提出目標管理的概念,把目標作為企業內一切管理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目標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管理激勵方法,經三十余年的研究、實踐,在理論和應用上不斷完善,已成為一種科學的管理體系,并在企業管理和安全工作領域廣泛應用。我國近十余年的實踐證明,它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管理激勵方法。
目標管理引入安全工作領域,形成了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目標管理是將企業的安全目標滲透到企業的總目標中,應用目標管理的原理和方法,開展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活動。安全目標管理的本質特點是,強調以企業安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目標為中心,重視人和績效的系統整體管理,即把企業的安全工作任務轉化為安全目標體系,使每個職工明確自己在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有關安全的目標,并以目標激發安全動機以指導行動,使企業各層次、各部門的職工在企業安全工作中處于“自我控制”狀態,注重最終的安全目標的實現。
所謂企業安全生產的“自我控制”,是指企業各部門、基層和職工在安全產活動中能充分了解自己應該做的工作和要求,充分了解自己做的工作現狀,當出現差錯時,有自我調節的能力。企業各級部門通過目標展開過程,明確安全工作的共同目標及其主次分工,并將目標分解落實到人,分工負責,從而達到自我控制的目的。
安全目標管理是以目標設置理論為依據,廣泛吸取了科學管理的系統論觀點和觀代組織理論,重視系統的整體性原則和目標的作用,并將其作為企業組織行為高效運轉的關鍵。
一、企業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具有下列作用
1.指引作用。企業一旦確定了安全目標,并層層落實時,就促使企業各層次管理部門和職工明確各自的責任,規定著人們的行動方向,圍繞著各自的目標,統一意志,努力去創造績效。
2.激勵作用。在安全目標合適時,可激發職工安全動機,驅使人們的積極行動。職工對安全目標的效價越大,期望值越高,激勵作用越大。
3.調節作用。在安全目標管理過程中,整個企業的安全工作和活動,圍繞著預定的目標有效地運轉。對于實現目標要求的工作,則加以鼓勵和積極強化。對不符合目標要求的,則加以控制,從而起到積極的調節作用。
4.監督作用。企業安全目標為有效的安全監察提供了可靠的量化數據,因此,安全目標管理有利于企業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由于安全目標管理重視職工及其績效的管理,并圍繞確定安全目標和實現此目標開展一系列的管理活動,因此,整個過程均涉及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