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Heinrich)曾統計了55萬件機械事故,其中輕傷48 334件,
死亡與重傷事故1 666件,其余則為無傷害事故,并得出了事故法則的重要結論,即在機械事故中,死亡與重傷事故、輕傷事故和無傷害事故的比例約為1:29:300。這一法則說明,機械生產過程中每發生330起意外事故,其中未產生人員傷害的300件,人員輕傷的29件,重傷或死亡的1件。上述比例關系在不同的生產過程、不同類型的事故中不盡相同,這個統計規律顯示,在同一項活動中,不安全因素在事故發生之前已暴露多次,重傷事故的發生是很多次意外事故導致的結果。
某企業的一名機械師站在搖晃的梯板上,穿了一件袖口寬大的長袖工作服,試圖用手把皮帶掛到正在旋轉的皮帶輪上,結果被皮帶輪絞入碾死。事故調查后發現,他如此上皮帶已有數年之久。后來,該企業查閱這名機械師4年來急救上藥的病例,發現僅治療處理手臂擦傷的記錄就有33次。因此,他的違規操作是其喪命的原因所在。這說明,死亡與重傷事故雖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在事故發生前已多次暴露,若能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就可以避免許多死亡與重傷事故的發生。
基本上,生產活動中不安全狀態大致有以下兩大類。
1.人的不安全行為
人的不安全行為包括現場管理者的不安全行為和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現場管理者的不安全行為主要表現在:現場檢查不細致,對生產現場的電源和周圍環境未查清;現場管理混亂,分工不明確;安全措施的制定存在漏洞,不完善。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主要
表現在:操作動作不正確;習慣性違章;使用安全防護用具不正確等。
根據傳統事故學理論的分析,人的不安全行為產生的原因主要是:
(1)安全意識不強。個別作業人員忽視安全規定,甚至故意采取不安全行為。在作業中,一些作業人員會心存僥幸心理,這種僥幸心理正是安全生產的大敵。
(2)技術、知識不足。缺乏安全生產知識、經驗或技術不熟練是產生不安全行為的主要原因。
此外,產生不安全行為的原因還有作業人員身體不適、工作環境惡劣和不可避免的失誤等因素。
2.物的不安全狀態
從發生事故的角度看,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物的狀態。
在生產過程中,物的不安全狀態極易出現。大多數物的不安全狀態都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誤有關。物的不安全狀態反映了物的自身特性,也反映了人的素質和決策水平。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一般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因此,正確判斷物的不安全狀態并控制其發展,對預防和消除事故有直接現實意義。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在進行生產設計、工藝安排和具體操作時,針對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形成與發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把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在生產活動開展之前或引發為事故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