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法定代表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增強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埠施工隊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
6、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本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7、認真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