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4、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特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