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指示。親自主持公司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簽發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決定,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3、協助公司法定代表人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隊伍。定期聽取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重大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建立有效的安全投入機制并保證實施。
5、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并按照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7、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的重要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