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揮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和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作用,組織開展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2. 加強對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對于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控告和檢舉。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行輿論監督。
3.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及重大安全活動,參加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4. 協助行政搞好班組安全建設,參加公司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定。
5. 匯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6. 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環境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維護員工的合法利益。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作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