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工作或任職需要派人外出培訓,煤礦按規定計付其培訓費、車船費、住宿費、工資等費用。
2、安排參加的受培人員必須認真聽課,作好記錄,考試成績達到培訓要求,取得操作證書,否則費用自負。
3、凡是經過培訓,取得證書的人員必須在相應工作崗位工作1年及以上(正常調動除外)。
4、因自己違章、違紀、曠工而解除勞動關系,其培訓費用按規定崗位工作時間(實際培訓后工作時間除3年)的百分比賠償。
5、嚴禁各單位隨意變動特殊工種崗位,特殊工種崗位變動應征求安全培訓科同意后實施,否則,培訓的一切費用由作業單位的管理人員賠償。
6、凡是參加培訓人員的操作證交培訓存檔備案,若沒有及時交回,培訓費用將不能全額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