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與范圍
1.1為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避免工傷事故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等幾種安全教育的程序、內容和管理要點。
1.3 本制度適用于澳泰公司內所有從業人員。
2 總則
2.1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通過開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2 各單位要堅持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認真布置,檢查落實,
講求效果,嚴格考核。
2.3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 職責
3.1 安全管理辦公室是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下達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或督促相關部門實施;負責教育培訓資金的申報和使用。
3.2 各生產廠負責提出年度職業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負責實施新職工、班組長、職業健康、轉崗等安全教育。總經辦統一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中層及中層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員參加相關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內容。
3.3 其它單位負責組織和實施全員安全教育。
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4.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確保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2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將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4.3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4.4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主要內容為:
4.4.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4.4.2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4.4.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4.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4.4.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4.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4.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包括下列內容:
4.5.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4.5.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4.5.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5.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4.5.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5.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5.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新職工安全培訓教育
5.1 凡新入職的員工進廠都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即公司級8學時、車間級8學時、班組級8學時。
5.2 經安全教育后,勞保倉庫領取規定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由勞保倉庫對領取情況保存建檔。
5.3 根據總經理辦公室確定的新職工的學徒期,車間必須為其制定師傅,師傅應當對其進行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并對其安全操作進行監護。
5.4 新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內容
5.4.1 公司級教育由安全辦進行,主要內容為:
a)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安全生產的任務,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b)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規定,本企業概況、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危險性作業項目、安全管理程序;
c)《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規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有關規章制度,職業安全健康常識;
d)公司典型的工傷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 e)安全“兩個體系”:○1、公司級管控的風險點,管控層級,主要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2、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治理的依據等。
5.4.2 車間級教育由車間負責安全工作的領導進行,主要內容為:
??? a)工作環境和危險因素,本車間概況,生產性質等;
??? b)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 c)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應急情況的處理;
e)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f)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和危險區域地點及警示標識;
g)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故;
h)有關的事故案例剖析;
i)安全“兩個體系”車間主要風險點,管控層級、管控措施、應急處置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措施和排查依據。
5.4.3 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主要內容為:
??? a)各崗位(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
??? b)班組崗位的設備、設施、工具的性能特點和使用要求;
??? c)崗位(工種)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應遵守的制度等;
??? d)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e)有關事故案例剖析;
f)作業環境及危險區域和注意事項;
g)工序作業操作法和作業指導書;
h)安全“兩個體系”班組主要的風險點、管控層級、管控措施、應急處置和隱患排查整改治理的措施與依據。
以上三級培訓的考試可采用開卷考試的形式
6 班組長安全教育
6.1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總經辦負責組織實施,各分廠安排授課。
6.2 教育內容:
??? a)安全生產的意義和任務;
??? b)國家相關法規、標準,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 c)安全技術、職業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d)現代科學管理的方法及應用、班組安全建設、安全生產“五同時”教育、檢查、危險作業、違章管理等內容、方法和要求。
6.3 班組長安全教育應有學員名單、考試(或考核)記錄。
7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7.1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紡織企業所涉及的特種作業及人員主要有:
a)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
b)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c)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d)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e)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7.2 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并經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地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認定。
7.3 安全辦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按照規定的時間組織其參加培訓或復審,并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操作者持證上崗。
8轉崗安全教育
8.1 工傷休工人員和離崗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職工,納入轉崗培訓。分廠相關部門必須安排對其進行轉崗安全教育,對工傷休工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其他轉崗人員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轉崗人員須經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 復工教育內容
??? a)澳泰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b)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 c)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生產的具體要求;
??? d)對工傷轉崗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 轉崗教育后,填寫《轉崗安全教育表》,交本單位安全辦存檔。
9 考核
對于未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或教育率達不到規定要求,按澳泰公司安全獎懲辦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