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公司的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針,參加應急反應行動,負責技術指導和物資器材的保障工作;
2、負責辦理車輛行駛證、駕駛員押運員的證書、營運證書和其他車輛人員證書和交納各項運輸管理費用;
3、負責對交通事故、機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鑒定和處理,對所有事故的保險索賠事宜;
4、負責對車輛機務工作的業務管理和指導,按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監督檢查駕駛員對設備的管理、使用和保養情況,對車輛存在的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事故和險情的報告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確保得到控制和糾正;
5、負責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知識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對車輛關鍵性設備和系統進行標識,并予以檢測;
7、負責車輛安全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指導駕駛員對全車設備進行使用和維護保養,做好設備休息和更新工作,負責車輛技術管理,保證車輛處于適運狀態,制定車輛修理計劃,負責廠修、自修工程項目的審定、勘估驗收工作;
9、負責公司車輛技術資料和圖紙的管理;
10、參與車輛購置、改進工作并提供技術論證;
11、負責車輛搶修的業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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