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內容與要求???????
??? 3.1.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范圍:
1. 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2. 市政府制定的法規、標準及規定;
3. 國內行業有關標準和規定。
??? 3.2.收集途徑
1. 公司各部門可通過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部門保持聯系,通過走訪、電話、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2. 公司各部門可通過政府機構、報紙雜志、互聯網等渠道獲取國家、地方對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 運營部也可以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社會和勞動保障、衛生等部門獲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
??? 3.3 程序
1. 公司各部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其他要求,并將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等專業技術規范、規定等名單上報運營部匯總。
2. 運營部按匯總明細將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匯總,并上交至總經理批準后下發相關部門執行。
3. 各職能部門負責將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傳達和培訓員工,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運營部應每年至少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使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規范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
??? 3.4.更新
1. 運營部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門及相關方根據以下條件確認獲得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適用性:
(1)是否與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消防有關。
(2)是否為最新的版本。
2. 各部門負責保存與本部門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 當上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更新時,應及時修正清單,將新的內容補發到相關部門,并對舊的文件做相應的處理。
四、附件
《適用性法律法規清單》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審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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