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建立健全安全用工管理制度,不得將有殘疾的員工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崗位。
3、做好女工的“四期”保護工作及未成年員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培訓體系,對員工要進行長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新人職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5、貫徹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6、與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7、做好員工勞動紀律教育工作,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提出處理意見。
8、對發生事故的部門或個人,按單位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9、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金。
10、及時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11、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干部業績的重要依據,對發生重大、特大責任事故的有關領導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12、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人事部經理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