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為使員工的成長與公司的發展相結合,公司通過教育培訓,培養員工創新知識、團隊協作精神,發揮人才潛質,實現員工自我價值和企業價值,特制定本制度。
2. 組織機構
由公司領導、各職能部門領導組成公司員工教育委員會,公司各業務系統和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成立教育領導小組。
3. 工作權責劃分
1) 教育培訓部
(1) 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 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 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 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 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 培訓計劃的審議。
(7) 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 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 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 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 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 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 各部門
(1) 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 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 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 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 受訓員訓練結束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4. 培訓計劃的制定、審批
(1) 公司各職能部門、專業分公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下年度培訓需求計劃,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各職能部門、專業分公司提供的培訓需求計劃,組織編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經公司職工教育委員會討論批準,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以正式文件下發。
(3) 培訓中心依照公司年底教育、培訓計劃和實際需求,編制月、季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4) 未納入公司培訓計劃的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培訓。
5. 培訓的實施
(1) 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員工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 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3) 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驗題目分三至四種,由講師于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 各項在職訓練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教育培訓部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席狀況。
(5) 受訓人員應準水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 教育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成果,并將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 各項培訓的測驗缺席者,事后一律補考;補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處理。
(8) 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列入考核及升遷之參考。
6. 培訓成果的呈報
(1) 每項(期)培訓辦理結束后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記錄于《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 主辦單位應于每項(期)培訓結束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送教育培訓部門,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 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管部門應填寫《員工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簽后憑此予以支付。
(4) 各部對所屬人員應設定《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5) 每3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員工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教育培訓部,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7. 培訓考核與評價
(1) 公司的各類培訓要按計劃進行,并達到培訓目的。
(2) 公司集中辦班的培訓,組織者要建立考勤記錄,對參加培訓的人員要進行培訓效果的考核或寫出辦班小結。
(3) 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每半年對各職能部門、專業分公司的培訓情況進行檢查,填寫《培訓情況檢查表》。對培訓效果采取合格率百分比的方法進行統計,年底對培訓工作進行總結。
8. 記錄
(1) 公司各業務系統負責編制本系統業務人員名冊,并填寫《崗位證書情況登記表》,保存有效證書復印件及本部門組織的培訓記錄、考核記錄。
(2) 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勞資員負責編制本單位的人員名冊,填寫管理人員《崗位證書情況登記表》、操作人員《特殊工種技術人員情況登記表》,關鍵崗位人員在備注中注明;保存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及培訓記錄。
(3) 公司培訓中心負責填寫、保存內部辦班及外送培訓的相關記錄。
9. 附則
(1) 各項培訓的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距離下班時間一個半小時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訓時,應由主辦部門負責申報提供學員膳食,學員不得另報支加班費。
(2) 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門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3) 本制度呈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