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能源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的節能意識及自覺性,合理節能降耗減少浪費,
更好保障生產、辦公、生活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企業直供生產車間、辦公地點、居住單元及全體員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能源,是指電力、蒸汽、生產生活用水(包括自來水、自備井水等)。
第四條 能源管理堅持遵循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厲行節約、效能統一的原則,加強節能宣傳教育,積極推廣節能新技術、新設施。
第五條 動力車間負責企業能源的綜合管理。(包括及時根據生產需要統籌安排能源供應、每月核算能源利用率、制定能源管理制度)
第六條 動力車間統籌規劃能源計量表的配備和能源用量的核算。
第七條 各部門要有領導分管、專人負責本單位的節能工作。
(一) 杜絕長流水、長夜燈,提倡節省創效益;
(二) 生產線上因設備故障,在維修設備過程中(生產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應及時關閉生產線上其他運轉機械。
(三) 工作結束后,由專人負責各能源開關的檢查。
(四) 各部門離開辦公室應關閉辦公室相應的電器設備的電源(如:電腦、空調等)。
(五) 各車間應積極提高工作效率,相應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第八條 明確規劃和完善公司能源支配網絡結構
動力技術中心(動力車間)應明確公司能源計量表所支配的區域、較準確的顯示各車間能源用量,提供準確的能源記錄數據并為準確反應各車間能源耗損提供有效的保障。
第九條 精確核算公司能源的利用率和耗損率。分析能源的記錄數據,為節能創效提供合理的分析數據。
第十條 整體規范本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對生產車間的監督,加大企業節能的宣傳,讓企業每個職工養成“節能”的好習慣。
第十一條 針對各車間的實際消耗量,參照相應能源管理制度,對節能表現好的部門或車間,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而對于能源浪費的行為,視行為的輕重,由動力車間結合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十二條 附則
(一) 所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按照《員工獎懲制度》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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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制度由公司規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自 2010 年 1 月 1 日總經理簽發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 本制度由生產中心、動力技術中心負責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生產中心、動力技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