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產品質量,保證生產處于可控狀態,杜絕不合格品的發生和轉序,消除潛在質量事故。
第二條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徽記”瓜子、花生、“好巴食”粗糧酥系列產品生產過程的檢驗規定。從投入原料到成品的過程的檢驗。
第三條 職責
(一)每日生產前,生產工人應進行開工確認,車間質量負責人和現場品控負責監督檢查。
(二)生產過程中,生產工人自檢、上下工序互檢、車間質量負責人對工藝、設備參數和工藝執行情況進行巡檢、品控部現場品控對各工序半成品質量、衛生質量進行抽樣檢驗和檢查。
第四條 執行規程
第一款 開工確認
在每一規格產品或者每一臺機器正式生產前應檢查環境、設備衛生、生產條件,并對各類原輔材料質量及首件產品在材質、規格、色澤、結構等品質符合性上進行確認,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
第二款 過程巡檢
(一)巡檢時間及頻率:車間負責人、現場品控每日完成開工確認后,要不間斷地按生產工藝流程對各工序逐次檢查。在生產期間,按工藝規定的檢查頻率進行巡檢。
(二)巡檢項目及方法:
1、產品外觀:目視、手感及對比。
2、規格尺寸:運用量具檢測。
3、關鍵特性:用檢驗儀器進行檢測,必要時取樣送技術中心檢驗。
4、設備及運行參數:檢查運行是否正常,記錄實際運行參數并與規定參數作對比分析。
5、物料擺放:檢查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待檢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是否擺放在規定位置。
6、衛生:檢查是否按規定清洗消毒,消毒液濃度是否符合規定,作業環境人員是否清潔和符合衛生規定,是否有產品、物料散落在地面。
7、工藝執行情況:檢查員工是否按規定操作機器設備,是否有不安全作業行為,是否有以次充好的行為,更換規格品項生產時是否通知現場品控到場驗證(包括修機、換料、清場)。
8、標識:檢查物料、產品、機器標識狀態是否正確。
(三)跟蹤控制:如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下列不穩定因素,現場品控應該跟蹤檢驗,跟蹤結果應形成記錄并作符合性分析。
1、產品以前生產有異常,有較高不良記錄。
2、用的生產設備性能不穩定。
3、器具有不良情況。
4、到有不良物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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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員工操作。
6、產品、新原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初期運行。
(四)現場巡檢記錄:現場品控每次巡檢后,要將檢驗結果記錄在“現場質量巡檢表” 上,并于當班下班后交品控部。車間巡檢記錄在“生產過程巡檢記錄表”上。
(五)發生不合格時按《糾正措施控制程序》實施,產生不合格品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第五條 附則
(一) 所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按照《員工獎懲制度》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二) 本制度由公司規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自 2010 年 1 月 1 日總經理簽發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生產中心、產品技術研發中心品控部、動力技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