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使我司員工錄用規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人員配置錄用。
第二條 人員配置
(一)配置原則:公司實行“部門設置合理、人員結構優化,人員配備精干,量才擇優錄用”的用工原則,按編制用人,定員定崗,以利于工作有序高效的開展。
(二)配置申請流程:填寫《人員配置申請表》,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所在中心批準,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完成配置申請。需要申請臨時人員的區域,需提交《臨時直銷人員配置申請表》,申請流程參照正式人員配置流程。
第三條 員工招聘渠道
(一)公司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各地辦事處銷售人員,采取現場招聘會、報紙、網絡、行業雜志、內部推薦、獵頭公司招聘等形式進行。
(二)生產工人、輔助工段、保衛,采取現場招聘會、保安公司或勞務中心招聘。
(三)實習生、見習生為本公司培養人員,采取入校招聘等方式執行,根據培養方向選擇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招聘。
第四條 錄用條件和要求
(一)錄用員工年齡應達到16 周歲或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有效身份證件。
(二)任何到公司應聘的人員,均須申明:
1、在申請表上填寫的內容,以及向公司出示的所有證明材料均真實無誤;
2、無影響工作的慢性疾病、傳染病、重大疾病或不適合招聘職位的其他疾病;
3、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良記錄;
4、已依法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已向公司出示相關有效證明。
(三)錄用員工應當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專業能力和所應聘崗位的特殊要求
(四)在被正式錄用前,應聘人員須接受公司規定的面試。
第五條 面試
(一)應聘者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初試。
(二)人力資源部對初試結果分析篩選,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與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三)主管級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填寫資料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通知應聘人員到崗。
(五)人力資源部對招聘結果作及時準確的分析,將人員資料進行分類儲備。
第六條 員工入職
(一)員工報到:公司總部員工按照約定日期帶齊相關證件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區域銷售人員通過電話或者本人到所在區域辦事處向區域銷售商務助理報到。報到之日為計薪日。
(二)入職相關證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或者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離職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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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介紹公司的概況、相關部門職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等。培訓結束由培訓主管與其本人在《入職流程培訓表》上簽字確認。
(四)辦理報到手續領取資料:《員工守則》、《6S 管理手冊》、工作牌、徽章。
(五)新員工辦理完報到手續后,人力資源部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
(六)人力資源部將《人員配置申請表》、《員工入職登記表》、《入職培訓表》和新員工提供的相關資料收集完成以后逐級報批,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新員工正式入職,人力資源部發送《入職通知書》。
第七條 錄用禁忌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錄用:
1、 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 吸食毒品或有其他嚴重不良嗜好者;
4、 有貪污、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財產犯罪記錄者;
5、 體檢不合格者;
6、 經本公司面試確認不合格者。
7、 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單位從事兼\專職工作;未經公司批準,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8、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或單位臨時工作,應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準。
9、未經批準,員工首次接受其他雇主的勞動報酬,應視為主動向公司辭職。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規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經公司職代會討論并通過,自2010 年1 月1 日總經理簽發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二)須制作運用的管理表單有《人員配置申請表》、《員工入職登記表》、《入職培訓表》等涉及人事勞資的表單。(執行部門可據實調配)
(三)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