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產業開發服務中心(銀源公司)分公司、部門經理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和要求。
1.2本標準適于產業開發服務中心(銀源公司)分公司、部門經理的安全工作。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XX股份有限公司發電企業主要生產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職責》[2006]95號
3、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產業開發服務中心(銀源公司)分公司、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及所管轄設備的安全負全面責任,是資產、設備安全第一把關人,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3.2 嚴格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安全經營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對本部員工的遵章守紀教育,強化總體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安全經營。
3.3 經營帶頭,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決不違章指揮和強令員工冒險作業、違規操作。
3.4 凡是現場主要工作,經理必須跟蹤指揮,做到超前跟蹤,控制現場,預防事故和差錯。
3.5 組織對本部門的事故、障礙、異常、差錯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并及時填報報表。
3.6 組織本部門員工積極參加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競賽,定期主持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分析會,認真安排并親自參加每周組織的安全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3.7 支持本部門安全員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為搞好安全生產、安全經營創造條件。
3.8 作好本部門案件性評價管理工作。
3.9 根據國家電力公司、XX集團公司、XX公司、銀源公司等上級相關文件和規定,組織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重要文件等,及時協調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
3.10 及時組織研究解決本部門安全生產、安全經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3.11 確保本部門安全目標的實現,確保本部門保證安全目標的措施的貫徹實施。
3.12 參加和協助上級領導組織的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
3.13 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安全經營作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負有事故責任者,提出批評,處罰的建議和意見。
3.14 定期檢查本部門“兩措”計劃的實施情況。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4.3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和安全監察部每半年組織全面檢查一次。
5.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產業開發服務中心、安全監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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