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文明生產專責2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文明生產專責2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10)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及要求
3.1 協助文明生產管理工作。
3.2 負責監督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和本公司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法令、法規及標準的貫徹執行。
3.3 負責協調各部門文明生產工作。
3.4 規范各辦公場所定置管理,定期檢查、考核。
3.5 負責現場文明生產稽查、整改安排、監督驗收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各施工單位、檢修單位和運行部門實施文明生產,發現不文明的情況應立即制止,如不聽勸告,應按有關文明生產的規定進行考核。
3.6 負責公司現場文明生產的驗評和考核工作。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安全監察部起草
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