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小區的公共設施、建筑物、設備系統的管理規定。
2、負責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崗位職責和本部門員工的考核。
3、依據考核結果和崗位要求,負責提出年度培訓需求計劃,并結合本部門的服務工作要求組織相應的內部培訓并督導執行。
4、負責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的實施和驗收的監督。
5、負責查驗用戶二次裝修報批手續和審批裝修方案,監督裝修方案的實施。
6、負責編制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計劃,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評審。
7、負責小區的工程改造、設備更新、方案及預算的編制有關評審。
1、負責制定小區的公共設施、建筑物、設備系統的管理規定。
2、負責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崗位職責和本部門員工的考核。
3、依據考核結果和崗位要求,負責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