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確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職業健康安全委員會人員。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各部門。
(三)設置原則
3.1 相應原則:符合《安全生產法》與本公司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機構作相應調整。
3.2設立常務管理機構的原則:設立生產技術處作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機構。
(四)設置級別
4.1 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的公司級安委會。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4.2 安委會成員由公司管理層、各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會代表、員工代表組成。
4.3 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管理需要,配備兼職安全員。
(五)工作內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機構
5.1.1 公司設生產技術處為安全管理部門生產技術處設置兩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門設置兼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3名;以公司發文形式下發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
5.1.2 安委會成員
公司設立安委會,并以文件形式下發任命書。安委會的人員組成包括:
1主任:總經理
2副主任:副總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會代表
3委員:各部門負責人、員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會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予以保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公司安全管理網絡見《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網絡圖》。
5.3 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規定
5.3.1安全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均應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員均應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員須接受相關的培訓,具備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或者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5.3.4公司安委會成員、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當本公司出現重大變化時及時更新。
5.3.5生產技術處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員的公司內培訓和外送培訓考核及資格證書的辦理工作。
(六)記錄
1、《安委會成立或調整文件》
2、《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3、《安委會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