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工會指示。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在安全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將勞動保護工作納入工會工作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并對行政安全管理不足之處提出整改意見。
3、負責組織職工勞動安全競賽活動,搞好職工的勞動保護。
4、及時制止行政指揮中的違章行為,支持工人合理要求。
5、把我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列入職代會的議事日程。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療養和輔助醫療工作。定期組織職工進行身體檢查,健全職工健康檔案。
7、參與監督檢查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的治理情況。
8、參與職工因工死亡、工傷和職業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監督檢查基層單位落實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協同單位領導做好善后工作。
9、監督檢查本單位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