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產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根據國家的法規和市、鎮政府有關規定精神,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職工生產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經濟的穩固發展,促使公司全體員工自覺地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公司本著對職工、家屬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對違章違紀的處罰,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但經教育無效,仍在違章違紀,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的,一要制止,二要處罰,以期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特制訂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考核細則。
安全生產獎勵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指示、規程、制度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要求,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以下幾點,視情節經公司研究,給予表彰100--1000元獎勵:
1、 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預防工傷事故的,對事故搶救有貢獻的;
2、 抵制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使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遭損失的;
3、 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設施、設備、裝置和勞動保護的其它技術方面有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 對于直接防止一起重大事故或重傷事故有功者。
主要處罰和考核
發生重大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情節,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對有關領導和責任者按責任大小予以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 在各項安全生產考核中,發現以下幾項對車間、部門行使安全生產一票 否決制度,和追究負責人制度,對其有關責任者和負責人考核。
1、 對新工人或轉崗工人不經“三級”安全教育直接分配上崗操作, 考核人事主管、車間主管每次5分;
2、 對事故隱患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考核車間主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3、 對每周檢查現場混亂達不到文明生產的要求,考核車間主管5分;
4、 對安全生產記錄不每日記錄,自查隱患,考核車間主管5分;
5、 對生產區域內安全通道不暢通, 考核車間主管5分;
6、 車間、部門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拒絕簽字, 考核車間主管每次5分;
7、 車間、部門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在規定時間內不整改, 考核車間主管每次5分;
8、 對勞動保護用品沒有廠家、生產日期、生產許可證,考核采購主管每次5分,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9、 對購買的日常小電器屬三無廠家,考核采購主管每次5分;
引發事故的重罰相關責任人;
10、下班車間門不鎖、窗不關,考核車間主管每次10分、責任人50元。
二、 現場管理, 考核如下:
1、責任區域雜物較多、臟、亂、差,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 、責任區域煙頭、煙殼,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3、成品、半成品堆擺不齊,亂擺,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4、現場油污較嚴重,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車間主管5分;
5、上班不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衣服不整潔,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6、危化品亂放亂擺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7、到食堂吃飯不更換便衣,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8、在生產現場站在帶鋼卷正面,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9、帶鋼區域任何人在生產過程中和吊鋼卷身體接觸帶鋼。,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0.堆放帶鋼正面2米范圍內擺放物件或在此范圍內工作,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1. 離崗 、或下班不切斷設備電源、關燈,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另加耗時能源價格處理;
12. 在生產現場用電爐 、太陽燈 、 電飯鍋等燒飯熱菜,考核責任人每次 50 元;
13. 直接用倒卷的三角吊鏈吊料兩個吊鉤起吊帶鋼卷,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14. 在生產現場用木材 、碳點火取暖.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15. 在生產現場玩手機、 看書、 看報,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16. 在生產現場睡覺、串崗聊天,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7. 在氨分解室取暖 、烘衣服、烘鞋 、熱菜等,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8. 在氨瓶擺放方圓5米動用明火或抽煙,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9. 用叉車運帶鋼堆放不整齊或運送帶鋼未上槽鋼架子考核責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0. 無故不服公司領導管理頂嘴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1. 留滯他人在非崗位上,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2. 在生產過程中嚴重浪費能源現象,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3. 用吊鏈打結起吊帶鋼卷,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4. 叉車工轉彎 、倒車 、擺放帶鋼不鳴笛,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5. 叉車超重、超速運料行駛,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6. 硬成品到剪切車間帶鋼卷沒有用雙扎絲打兩道以上,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7. 硬成品焊接頭超前剪切或滯后剪切帶鋼混一起打包造,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8. 到剪切車間硬成品沒有標明操作者姓名 、生產日期,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9. 在操作過程中發生倒包,考核責任人每次100元;連倒重罰!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30. 進入廠區未佩戴工號牌,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31. 分條機操作工開飛車造成,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三.機械設備的管理考核如下:
1、 擅自動用他人設備,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 擅自拆卸設備及工具,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3、 擅自割焊原裝設備,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4、 故意損壞設備重罰!
5、 上班不檢查所用設備完好情況,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6、 發現設備隱患不報,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7、 生產過程中臨時用設備,用好不及時收庫或直接放在原處,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8、 違反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9、 起重操作,不執行“十不吊”規定,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0.各種機具與壓力容器無安全防護裝置措施或不靈,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1.在生產過程中把帶鋼卷或其它物件懸掛行車待工,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2.露天的電機 、設備未蓋防水蓋,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13.正在運行的設備無人看守,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重要特殊崗位無人看守加罰,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4. 檢修設備未掛“禁止使用,有人檢修” 標志牌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四.用電管理考核如下:
1、 擅自玩弄開關和電氣設備,考核責任人每次1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 擅自拆裝電氣設備和用具,考核責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3、 擅自亂接亂拉電氣設備,考核責任人每次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4、 私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5、 擅自用水沖洗電氣設備的,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6、 擅自移動電氣安全標志,圍欄等安全設施,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7、 手持電動工具無漏保護器,直接使用,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8、 各電箱不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或不采取其他保護裝置,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9、 電器設備沒有做好接地,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10.在電柜箱上擺放水瓶等雜件、或在電箱里擺放物仵,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考核車間主管5分;
11. 坐在運轉電氣設備上或護罩上尸或靠在設備看書看報等,考核責任人每 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2.在電柜箱或操作柜里擺放物件,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五、不按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考核如下:
1. 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 上、下交叉作業危險區域不戴安全帽的加倍處罰;
3. 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不系不系安全帶,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4. 高空作業穿硬底或帶訂易滑鞋,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5. 進入現場穿高跟鞋、拖鞋、涼鞋、易滑鞋.穿背心. 赤膊,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6. 焊工作業不戴護鏡、防護罩,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7. 砂輪操作工正面操作,不戴安全帽,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8.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經教育不改,考核責任人每次200元;
9. 變、配電作業人員在規定場所不穿絕緣鞋,不戴絕緣手套上崗操作,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10. 在車間內不按有關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其他場所不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六、后勤安全衛生考核在下列情況下對責任者給予50元處罰。
1、 工人宿舍、食堂、辦公室有臟水、污物、不符合安全衛生條件,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2、 對工人食堂使用的共用餐具不每餐進行“一洗二沖三消毒四清水” ,考核責任人每次50元;
七、有下列行為加重處罰500元以上
1、違章指揮,造成重傷、死亡、急性中毒及重大事故,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2、發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3個月內仍有再次類似事故發生的;
3、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能消除隱患而不消除的;或不能消除,也未提出書面報告給公司總經理。
4. 工人提出安全隱患領導不作為,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5.帶鋼生產區域不允許將新工人直接分配上崗,普通操作工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新老工人搭配上崗,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6.行車工、司爐工、叉車、電工、電焊工等特殊崗位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做特種行業事, 造成事故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7. 各車間.部門發生安全事故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 并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大. 較大. 特大等安全事故送司法機關追究領導刑事責任.
8、凡是在公司內打架斗歐者一律考核500元;
八、其他有下列情況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
1、氨分解室、配電房、油庫等特殊場所吸煙,包括在車間內抽游煙的;
2、高空處作業亂扔物件的;
3、在易燃易爆物品處隨意動明火的;
4、非特種行業的工種干特種行業的工作;
5.因違章指揮 、 違反勞紀律 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違章操作造成事故后果,按事故處理條例執行;
6. 外來客戶車輛損壞公司物件按質賠償, 例如撞壞路沿賠償200元, 損害花草每小顆5元等
附則:
1、 本細則有關條款如與上級文件政策不符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2、 本細則解釋權公司安全委員小組;
3、 本細則從公布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