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 本標準明確了華源熱力管網有限公司華源盛世子公司有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 本標準適用于華源熱力管網有限公司華源盛世子公司、各部室和班組有較大危險因素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工作。
???????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 全國人大常委會(2002年11月1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國務院令第75號(1991.5.0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 GB/T 28001-2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 DL408-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 國務院令599號令[2011.09.01]????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 Q/BEIH-216.10-02-2010?????????????????????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 Q/BEIH-216.10-04-2010??????????????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
??????? Q/BEIH-216.10-11-2010?????????????????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
??????? Q/HYRL-301.09-01-2013??????????? 華源熱力《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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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術語和定義
???????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辦法。
??????? 3.1? 四級控制
????????? 一級是公司控制重傷和事故,不發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熱源、熱力站)和熱網事故;二級是部門(分子公司\項目部)控制輕傷和障礙,不發生人身重傷和事故;三級是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人身輕傷和障礙;四級是個人控制失誤和差錯,不發生人身未遂和異常。
??????? 3.2? 四不傷害
???????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 3.3? 四不放過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 3.4? 三同時
??????? 即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 3.5? 五同時
??????? 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 3.6? 一崗雙責
??????? 是指某一具體崗位兼有雙重責任:即該崗位的本職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 3.7? 華源盛世子公司系統
??????? 系指華源盛世子公司各部室、各班組的統稱。
??????? 4? 職責
??????? 4.1? 安監部
??????? 4.1.1? 組織本公司全體員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 4.1.2? 本標準歸對口管理部門,負責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
??????? 4.1.3? 負責對子公司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 4.1.4? 負責執行本規定,并組織本單位相應標準的制定。
??????? 4.1.5? 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監察工作的落實情況。
??????? 4.1.6? 部署、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及開展演練,組織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 4.1.7? 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責任人,規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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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管理活動內容與方法
??????? 5.1? 總則
??????? 5.1.1?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施工企業重大危險源三個級別。
??????? 5.1.2 子公司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安全監察部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 5.1.3? 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 5.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 5.2.1 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實行分類分項存放,化學性質不同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能在同一庫房內存放,且必須留出安全通道。
??????? 5.2.2 各類化學危險物品應遵循勤進少進原則,不得超量儲存,發放時實行先進先出原則。
??????? 5.2.3 儲存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開啟酒精稀料桶時使用規定的銅制扳手開啟,照明及通風設施必須使用防爆器材。
??????? 5.2.4 做好庫房通風每天強制通風時間為早8:00―17:00其余時間為自然通風。
??????? 5.2.5 保管員應對化學危險物品出入庫實行監裝監卸。其內容為:
??????? 5.2.5.1 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 5.2.5.2 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化學危險物品如氧氣與乙炔以及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和混合裝運。
??????? 5.2.5.3 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裝卸時應當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 5.2.6 保管員每天檢查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狀況,發生異常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留任何隱患。
??????? 5.2.7 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每天下班前,保管員應對庫房的門、窗、通風扇等進行檢查,確保門窗關好鎖緊并切斷通風扇電源。
??????? 5.2.8 管理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
??????? 5.3? 防護防毒設施管理制度
??????? 5.3.1消除塵毒物。從生產工藝流程中消滅塵毒物質,用無塵毒物或低塵毒代替有塵毒物,改造技術設備,使作業人員脫離或減少直接接觸有害物質。
??????? 5.3.2加強個人防護。在有塵毒物質場所作業,應采用防護服,防護面具、防護面具、防毒面罩、防塵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 5.3.3提高機體抗御力。對于在有害物質作業場所作業的人員,應享受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強營養和體育鍛煉。
??????? 5.3.4加強對有害物質的監測,控制有害物質的最高濃度低于國家有關標準。
??????? 5.3.5對接觸有害物質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實行轉崗、換崗作業。
??????? 5.3.6加強對有害物質及預防措施的宣傳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衛生責任制和崗位操作規程。
??????? 5.4易燃易爆場所安全管理規定
??????? 5.4.1.1? 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應為防爆的。電氣裝置、電熱設備、電線、保險裝置等都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不得由于這些電氣裝置著火而引起易燃物品燃燒。
??????? 5.4.1.2 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場所,一般不少于兩個出入口,門窗要向外開。
??????? 5.4.1.3 各種易燃、可燃氣體、液體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檢查漏氣時使用測漏儀器或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試驗。氣體鋼瓶不得放在熱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曬,使用氧氣時禁止與油脂接觸。
??????? 5.4.1.4 不得同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混運。避免摩擦、日曬、雨淋、漏撒。
??????? 5.4.1.5 貨物堆碼不得超高、超寬,要做到穩固、整齊、便于清點檢查。
??????? 5.4.1.6 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墻距,柱距、頂距、燈距、垛距、確保貨物的安全。貨物堆垛底下應有襯墊。爆炸物品,一級易燃液體等;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塊以及摩擦碰擊容易產生火花的材料襯墊。允許露天堆放的貨物堆場,要根據不同的包裝和物品需要,除堆碼底下有襯墊外,還要有遮蓋物。 不能采用蘆席、油氈等苫蓋。
??????? 5.4.1.7 在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時,貨車排氣管應加裝防火帽,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不準拖、拉、拋、滾。不能用電瓶鏟車裝卸。夜間作業不準使用明火燈具,應用防爆燈具。作業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或穿帶鐵釘的鞋及化纖衣服進入作業現場。
??????? 5.4.1.8 在保管貨物期間要遵守:
??????? 5.4.1.8.1 “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鎖(匙)、雙本帳、人發貨、雙人領用。
??????? 5.4. 1.8.2 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都須詳細登記。
??????? 5.4.1.8.3 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 5.4.1.8.4 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明問題及時上報。
??????? 5.4.1.8.5 禁止煙火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
??????? 5.4.1.8.6 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爆炸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放時間內進行。
??????? 5.5 辯識與評估
??????? 5.5.1? 安全監察部應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備、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分級。
??????? 5.5.2 安全監察部應對重大危險源委托具有相應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形成安全評估報告。
??????? 5.5.3? 按規定一級重大危險源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二級重大危險源每二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 5.5.4? 重大危險源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定及時上報華源公司安全與科技環保部、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
??????? 5.5.4.1? 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
??????? 5.5.4.2? 生產工藝、材料以及生產過程、設備、設施等發生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