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為保證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質量,規范我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以下簡稱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根據《山東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魯安監發〔2011〕124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三級安全標準化評審管理工作。
其他行業開展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 第三條 安全標準化評審采取企業自評、申請,外部評審,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公告、頒發證書和牌匾的方式。
??????? 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評審標準和評分細則,對本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定,經自評達到相應標準后申請評審定級。
??????? 外部評審由市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安全標準化評審單位(以下簡稱評審單位)組織實施,評審單位應當在認定的評審范圍內從事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
??????? 第四條 青島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我市行政區域內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的審核公告。
?
第二章 安全標準化評審程序
??????? 第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和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等進行安全標準化自評。已制定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優先適用行業安全生產標準。
??????? 第六條 企業自評達到安全標準化相應等級標準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提交評審申請及相關資料(評審申請格式見附件一)。
??????? 申請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的,市直企業和中央、省駐青企業直接向市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他企業向所在區(市)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所在的區(市)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市安全監管部門。
申請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的,經市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向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 第七條 市安全監管部門接到企業評審申請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審查。材料符合要求的,通知評審單位進行外部評審;不符合要求的,書面告知有關區(市)安全監管部門和申請企業,并說明原因。
??????? 申請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評審:
??????? (一)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過期、被吊銷或暫扣的;
??????? (二)當年度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被從重處罰,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 (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尚未整改到位的;
??????? (四)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 (五)上級安全監管部門規定不能評審的。
??????? 第八條 評審單位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要求,對企業安全標準化體系的建設情況進行審查。
??????? 評審單位要與企業充分溝通,制定有針對性的評審工作方案,被評審企業應配合評審單位完成評審工作。
??????? 評審工作應當獨立進行,采取查閱文件資料、座談提問、試卷調查、現場檢查和抽樣檢查等方法,對照相應的安全標準逐項打分并做出評審結論。需要企業整改的,應告知企業進行整改,企業完成整改后,編制評審報告報市安全監管部門(評審報告格式見附件二)。
??????? 評審單位在接到市安全監管部門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評審工作(不包括企業整改時間)。
??????? 評審依據相應標準采用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評審得分為60分(含)以上。相關評審標準滿分不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另有規定的除外)。
??????? 第九條 市安全監管部門對評審單位報送的評審報告及其他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市安全監管部門向社會公告并頒發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和牌匾;審核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評審單位和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 審核發現的問題,需評審單位補充說明相關事項的,評審單位應當補充完善相關材料;需企業整改的,由評審單位通知企業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進行再次評審。
市安全監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對達標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及評審工作進行抽查,比例不得低于達標企業數量的10%。
??????? 第十條 三級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申請復評。
??????? 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和牌匾式樣由省安全監管部門統一規定(見附件三、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第十一條 取得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的企業,自取得評級之日起,每年應至少開展一次對本企業安全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自評;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調整安全標準化體系。
年度自評報告及安全標準化體系變更等材料,企業應于完成報告或變更后30天內向原評審單位備案,評審單位收到相關備案材料后,應及時向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
第三章 評審單位及評審人員
??????? 第十二條 市安全監管部門為安全標準化評審組織單位。
??????? 第十三條 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安全標準化評審的三級評審單位由市安全監管部門確定,并向省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 市安全監管部門根據三級評審單位專業人員構成、技術條件認定其評審范圍,明確評審行業。對沒有相應安全標準化評審單位的行業,可由市安全監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
??????? 第 十四條 三級評審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一)具有法人資格;
??????? (二)有與其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和設施、設備,具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 (三)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評審質量控制體系;
??????? (四)需有10名以上專職評審員;
??????? (五)每個評審范圍應有不少于3名與評審范圍專業技術要求相符、滿足評審工作需要的評審專家,并與其簽訂專家聘用協議;
??????? (六)其他開展評審工作需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