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我廠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廠安全生產整體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工作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廠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廠長擔任,副廠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科室黨政主要領導擔任。
三、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技科。辦公室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建議;
(二)分析廠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并對所屬科室和各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指導協調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五)研究提出廠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和標準的建議,指導各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和科技進步等基礎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六)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五、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機關有關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全廠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四)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安措資金投入、安全工程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
(五)組織協調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組織對各科室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辦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九)承擔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協調管理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負責與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日常工作聯系;
(十一)承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臨時召開。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會議議題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提出,也可由成員單位提出,報主任確定。根據工作需要和會議議題,可以召集全體會議也可以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還可以邀請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單位參加會議。安委會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其所在單位應委派其他負責人參加。
(二)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文件(包括會議紀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簽發。
七、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根據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部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督查。檢查組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或成員單位負責人帶隊,相關單位派人參加。檢查情況形成通報,以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名義上報廠,并通報各單位及有關部門。
(三)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簽發。
(四)編印《安全生產簡報》,主要內容:通報安全生產形勢;傳達公司和上級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報各科室、各系統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反映存在的問題。
八、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制度
(一)圍繞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相互協調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要樹立“大安全”的理念,認真研究廠安全生產工作中帶普遍性的問題,為共同攻克重大而又牽涉面廣的安全課題獻計獻策,搞好協作配合。
(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主管部門要定期向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報工作情況、監管經驗及報送各種統計報表、圖紙,以使廠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及時掌握廠安全生產各方面動態。
九、各科室可結合實際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原則上各科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