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噪聲防治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