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管理上對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安全技術措施。
三、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限期消除隱患。
四、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工作及組織編制落實安全生產保證計劃。
五、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組織,配齊專職安全員,落實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落實項目部安全生產的經費、時間、人員等保障措施。
六、認真督促項目部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堅持對進場施工人員未經安全教育不準上崗的原則。
七、檢查所屬項目經理合理安排施工作業計劃,避免無可靠防護措施的立體交叉施工,控制加班加點。
八、教育并督促項目部做好現場落手清工作和施工隊伍的考核工作。
九、抓好施工現場的防汛、防臺及防暑降溫工作。
十、主持施工現場重大已、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四不放過”原則并及時統計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