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傷亡事故后,不論事故原因和傷亡程度確定與否,負傷者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向上級領導、安環科、生產調度匯報,并立即搶救傷員,合理有效地排除現場險情,保護好現場。
2、發生負傷事故、意外造成的險情、人員嚴重違章等現象時,不論事情的大小,現場人員應立即分析原因,及時處理和修正安全措施,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3、作業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召開安全事故分析會,較嚴重的事件應有車間領導參加,現場作業的員工應如實述說作業經過,不得隱瞞、撒謊,詳細具體地分析工作情況,查明原因,制定應改進的安全措施。吸取教訓,明確責任,對事故責任者進行教育和處理。力爭作到舉一反三,預防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4、事故分析要從管理因素、人的因素、設備因素、環境因素四個方面全面分析。
5、事故處理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6、做好事故分析記錄,修訂檢修、清理作業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