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二、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健康安全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
四、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
五、協助行政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
六、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七、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
八、發動和依靠廣大職工群眾有效地搞好安全生產。
九、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參加廠部組織的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工作。協助相關部門抓好標準化文明工廠創建工作。協助行政抓好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