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二、參加廠部組織的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三、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四、按計劃、保質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六、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七、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八、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