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強作業環境和作業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墜物打擊、物體撞擊、碰擊、摔倒、滑倒等傷害,確保人身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廠區、作業現場及辦公環境中空中墜物、高空摔傷、物體打擊、碰傷、撞擊、摔倒、滑倒等危險傷害。
3.引用文件
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
4.術語
高空作業:指在距離墜落高度2米以上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5.職責
5.1各分廠、維修加工中心負責各自區域內安全設施的設立、維護、現場定置管理及日常檢查;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5.2各部門負責各自辦公場所內物品的擺放、環境衛生的清理及員工的安全教育。
5.3生產裝備部負責高空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現場工作環境安全性的監督和檢查。
5.4全體員工按照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