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加強對貯槽區的安全管理,使包括簽約商、訪客在內的貯槽區所有人員了解貯槽區,以此規范人員行為,使得貯槽區的運作順暢,特制定此制度。
2.?范圍:公司所轄貯槽區。
3.?職責:
3.1公司所有員工及外來簽約商、訪客都有責任遵守貯槽區的規定和要求.
3.2部門經理或主管都有責任確保部門員工理解并遵守此規定,并有責任對違犯者進行教育和糾正。
3.3公司所有員工有責任確保訪客、簽約商能夠理解并遵定此規定。
4.?貯槽區一般方針和規定:
4.1個人行為規范:
4.1.1所有員工必須保持安全的行為方式,并以保護個人生命和公司財產為己任。嚴禁進行以下活動:
A.?玩鬧和打斗
B.?盜竊;
C.?喝酒;
D.?賭博;
E.?工作時間睡覺;
F.?吸煙;
G.?使用手機;
H.?無證駕駛任何車輛;
4.1.2任何上述行為(不限于此)將受到紀律處罰。
4.2明火:
嚴禁使用明火,除非已經申請動火證,在指定的非生產區及貯槽區不需要動火證。
4.3作業證:
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挖掘作業、臨時用電作業、設備檢修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施工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管理,嚴格許可制度,嚴格審批登記。
4.4交通控制:
4.4.1所有的機動車輛必須取得合法的資質證件;
4.4.2所有的機動車司機必須有交警大隊頒發的有效駕駛執照,方可駕駛車輛;
4.4.3除非緊急情況,所有車輛在貯槽區的最高時速限制在5公里/小時;
4.4.4進入裝(卸)車臺后,應將車鑰匙拔下放入鑰匙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