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落實企業經濟承包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對沒有安全承包內容的方案要提出意見;
2.及時發現生產環境和設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并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意見,督促及時解決;
3.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監督、協助行政部門認真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6.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查處重大傷亡事故;
7.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涌現出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要大力表彰;
8.抓典型,推廣安全生產科學管理和開展群眾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先進經驗;
9.監督企業是否將勞動保護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