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在工藝管理中,要考慮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嚴格執行國家各項專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規范和要求。
(二)在研制、設計、改革生產工藝時,力求爭取一切措施、采用無毒低毒、難燃難爆的原材料和配方,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參與編制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工作,提供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設施的建議。
(四)注意安全技術發展的信息,科學地、適時地采用安全生產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使企業的生產條件和工作環境更有利于安全生產。
(五)協助總經理做好重大危險三項的調查,控制及管理工作,在工藝、技術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在工藝改革時,編制安全可靠的工藝規程,并組織職工學習,在達到應知應會要求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七)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危及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工藝流程及裝置時,要及時上報,研究、組織落實整改措施。
(八)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在工藝技術上對整改工作提供支持。
(九)編制工藝操作規程,組織職工學習與執行,確保生產正常。杜絕因工藝條件或工藝操作引起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去車間進行試驗及指導生產時,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特殊工種時,應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