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安全生產委員會常務工作,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及安全生產獎懲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產專職機構并按規定配足人員。
(三)協助總經理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及督促落實。
(四)掌握本企業的安全狀況協助總經理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指導實施。
(五)履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為現場事故隱患提整改措施、檢查、督促及指導全廠及各車間安全生產檢查與事故隱患整改工作。
(六)對本企業員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企業執行特種行業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的培訓教育制度,并保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專職安全人員持證上崗。
(七)協助總經理落實安全生產投入,并確保有效實施,使之滿足企業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八)協助總經理生產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項目建設做到“三同時”,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并執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
(九)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對安全生產先進人員提出獎勵方案,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幾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十)本安全生產委員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召開專題會議。同時對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部門進行全面負責,指導檢查其工作。
(十一)指導和督促企業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購買工傷社會保險和發放勞動用品;同時指導、督促企業做好企業職工衛生工作。
(十二)堅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法律法定,督促和落實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事故上報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