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形成機理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共同偶合形成的。間接原因是安全管理的缺陷,后者雖是間接原因,但它卻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發生的本質原因。
從事故形成機理看,我們要保證安全生產,把傷亡事故下來,除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外。尚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科學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國家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法令、規程和規章制度。下面專講建筑工人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事項和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二、一般規定
工人入場安全教育主要根據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3)城勞字第333號文印發的《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和國家建工總局(80)建工勞字第24號文印發的《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中一些實際情況進行的。
1、 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員的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三、施工現場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四口”防護,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動,要移動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同意方可。
7、施工現場設的交通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拿;場內工作要注意車輛來往及機械吊裝。
8、不得在工作地點或工作中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
9、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叫小攤販進入工地賣點習心。
10、起重機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從起重臂下或吊物下通過。
11、井字架搖頭扒桿迴轉半徑以內(一般7m)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當重物升空后不得從吊物下通過。
12、井字架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人不準將頭、手、身體伸入井架內,吊籃升空后不得從吊籃下通過,吊籃末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13、乘坐人貨電梯時應待電梯停穩后按順序先出后進,不得爭先恐后,不得站在危險部位侯梯。
14、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灰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機的防護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內造成事故。
15、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
16、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使用。
17、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電源線要架空。
四、高處作業
18、什么叫高處作業:根據GB3608-83標準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指的是在建筑、設備、作業場地、工具設施等的高部位作業,亦包括作業進的上下攀登過程。
19、凡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癲痢病以及其他不適于上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20、上高處作業前應檢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應檢查操作地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使用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21、高處作業時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處作業下上下操作,如確實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22、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3、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