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員工(包括臨時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參加由安全技術部組織的相關考試,對考試不合格者人力資源部門不得錄用。
1、一級安全教育為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技術部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黨和國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本企業主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及主要工藝特點
(4)、本單位主要危險源、危險部位及易發性事故的防范對策
(5)、典型事故案例及應當吸取的教訓
(6)、勞動安全衛生的一般常識
(7)、消防常識
2、二級安全教育為部門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本部門安全管理的主要規定、工作特點和工作要求
(2)、本部門主要危險源危險點的分布及應當注意的事項
(3)、本部門多發性易發性事故的預防對策及應急措施
(4)、本部門典型事故案例及應當吸取的主要教訓
3、三級安全教育為崗位安全教育,由用人班組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班組概況、工作特點和工作要求,主要的安全規定
(2)、班組主要設備、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項
(3)、班組易發事故的預防措施及應急對策
(4)、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崗位之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
(5)、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保管及穿戴要求
(6)、發生緊急情況的急救措施和報告程序。
4、特殊工種、重點技術工種的安全復審教育由安全技術部負責,每兩年進行一次。
5、新設備新工藝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外來施工隊入場安全教育由安全技術部負責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