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的: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術,確保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責 任 人:生產副總經理、制造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生產車間主任、機修車間主任、班組長。
內容:
1. 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 公司級教育由行政部組織,工程部、制造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 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 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 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