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教育的組織領導及管理、考核辦法。
2、內容與要求:
1)教育內容
①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規定,勞動保護知識,公司的各種制度。
②企業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
③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事故教訓、典型安例教育。
④安全知識電話教育、形象化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否則基層單位不得接收。
2)項目部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為一周,教育內容:
①本單位生產概況和工作特點。
②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③結合本單位生產特點、工藝流程、安全規程進行教育。
④歷年安全事故案例教育。
⑤項目二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班(組)安全教育,時間自定,教育內容:
①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②崗位的生產規程及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事項。
③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安全裝置、防護用品的使用。
④對新工人進行操作示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