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一條? 油庫的領導,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要求,參加政府和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三條?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或者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崗位培訓班。
第四條? 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各班組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油庫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管理權限分層次組織實施,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
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第一條?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術崗位的季節性臨時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3.油庫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和油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2.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