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進行事前控制,嚴格監督檢查,熱情幫促”的原則,仔細檢查承包單位所上報的技術文件、施工方案中有關涉及安全的事項,并依據此細則及有關規定、規程直接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指導工作。通過運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控制工程安全,結合南網公司要求,以“預防人身傷害”為主抓手,將基建安全風險管理要素納入本項目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發揮監理作用,加強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夯實基建安全生產風險防范基礎,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評價標準表式》等文件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及廣東省有關文件搞好文明施工。
(一) 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內業及外業督促檢查
1. 內業:專業監理工程師組仔細檢查施工企業上報的各項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關安全事項措施,能否有效指導現場施工作業并保證安全有序施工。
2. 外業:現場監理人員勤于檢查發現并提出問題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技術要求作業。
(二) 安全監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1. 口頭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 通過下發書面《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和《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形式限期整改;
3. 下發《工程暫停令》。
(三) 監理安全控制措施:
1. 施工準備階段
1) 安全監理工作策劃
①. 根據業主項目部所確定的項目安全控制總體目標和項目安全策劃及《監理規劃》,結合本工程的建設特點,編制本項目《安全風險及文明施工監理實施細則》(JAQ1),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實施。
②. 辨識該項目與施工監理工作有關的危險源,制定針對性的預控措施;制定《監理項目部應急預案》(JAQ2);并報業主項目部備案。
③. 審查施工項目部《安全風險及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安健環管理策劃方案》及其“安措費使用計劃”、《特殊(專項)施工技術(措施)方案》、《施工應急預案》、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特殊作業安全施工措施/作業指導書及危險源辨識評價和預控措施,提出審核意見,報業主項目部審批。
④. 審查施工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主要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報審表》(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A-09)中的主要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安全性能證明文件。
⑤. 審查施工項目部報送的《人員資格報審表》(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A-08),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特殊作業人員等資格證明文件。
2) 分包安全管理
①. 審查施工項目部提交的《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A-06)中分包商的資質文件和擬簽訂的分包合同、安全協議,報業主項目部批準并備案。
②. 督促檢查施工項目部對分包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情況。
③. 對施工項目部勞務分包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禁止其以專業分包管理方式進行勞務分包管理。
3) 環保與水保
①. 督促施工項目部編制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②. 審查施工項目部的環保與水保方案和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施工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審查
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審核施工項目部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滿足要求時予以確認,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應審核以下內容:
①. 組織機構。
②.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和程序。
③. 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的資格、上崗證。
④.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應急預案及演練方案。
⑤. 環境因素識別、環境因素評價、應急和相應措施。
2. 施工階段
1) 安全檢查簽證
①. 重要施工設施(大中型起重機械、重要腳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電、水等力能設施、交通運輸道路和危險品庫房等)投入使用前,依據本細則對其進行安全檢查簽證,審查施工項目部《大中型施工機械進場/出場申報表》(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A-10),并拍攝數碼照片。
②. 重大工序(工程項目開工、土建交付安裝、安裝交付調試以及整套啟動)轉接前,依據本細則對其進行安全檢查簽證,并拍攝數碼照片。
③. 審查施工項目部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安全技術方案或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a) 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
b) 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查處、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c)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d)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倉儲、化學及危險品庫等臨時設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①. 根據業主項目部確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策劃,制定相應的目標和控制措施。
②. 審查施工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并監督實施,監督施工項目部執行《電網建設安全施工作業票》情況。
③. 依據南網《基建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督查施工項目部開展“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現場布置條理化,機料擺放定置化,作業行為規范化,環境影響最小化”工作情況,對存在的問題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1),并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
④. 根據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實際情況適時開展監理隨機檢查工作,重點督查《安全風險及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
⑤. 根據施工項目部申報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報審表》(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A-15),檢查其“安措”費用使用情況。
⑥. 監督、檢查和協調解決工程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⑦. 通過運用《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評價標準表式》,按照南網《基建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定期開展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價工作。
⑧. 落實上級檢查評價工作發現問題的整改和信息反饋工作。
3) 安全檢查管理
①. 參加業主項目部組織召開的安委會活動,并及時督促參建單位貫徹落實安委會活動內容紀要的要求。
②. 參加由南方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檢查、安全管理樣板工程活動,對監理存在的問題自行閉環整改,并對施工存在的問題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2),并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
③. 參加由業主項目部組織召開的月度協調會議或專題協調會,對安全現狀進行分析總結,針對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
④. 按照南網《基建項目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并召開監理安全工作例會,針對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環節和問題,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2),并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
⑤. 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運行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位、履行職責情況。
⑥. 現場檢查施工項目部特殊工種、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到位情況。
⑦. 督查施工項目部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⑧. 依據《南方電網公司基建承包商違章扣分處罰條款(2014版)》中的有關規定,對高、特高風險(風險值≥200)、重要部位、關鍵工序、S點項目進行旁站監理,填寫《監理旁站記錄表》,并拍攝數碼照片和填寫監理旁站記錄(旁站的具體要求詳見《旁站監理實施細則》)。
⑨. 對發現的施工違規作業行為及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情況嚴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3),并報業主項目部,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對施工項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監理項目部應及時通知業主項目部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留有記錄,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⑩. 配合或參與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4) 安全風險管理體系與應急管理
①. 監理項目部應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要求,對項目現場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②. 參加業主項目部組織的風險識別和評價。
③. 督促設計單位、施工項目部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滿足安全風險控制要求,對施工項目部的安全風險體系的運行情況、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指導書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發出《監理工程通知單》(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2)要求施工項目部整改,情況嚴重的發出《工程暫停令》(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3)要求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業主項目部。
④. 督促施工項目部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應急培訓,定期開展應急管理預案的演練。
5) 工程分包管理
①. 通過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安全旁站和安全巡視檢查等監理手段,實施分包安全監理,發現問題及時對總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部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詳見基建工程監理工作典型表式B-02),提出整改要求,并實施閉環管理。
②. 有勞務分包人員參與的施工作業,施工班組負責人(隊長或班組長)、技術員、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原則上應為施工項目部人員,當由勞務分包商人員擔任時,必須經監理項目部審核認可。
③. 當施工項目部提出更換專業分包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時,必須經監理項目部審批,報業主項目部確認后方可更換;當施工項目部提出更換勞務分包商項目主要負責人、特殊工種和特殊作業人員時,必須經監理項目部審批同意。
④. 專業分包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經監理項目部同意。
6) 環保與水保措施
①. 加強施工環保與水保的監督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減少臨時占地,嚴格按照設計施工,避免大開挖,采取表土剝離單獨堆放,工完料盡場地清,不發生環境二次污染。
②. 督促施工項目部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減少分層、廢氣、廢水、廢油、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③. 督促施工項目部對城市市區內的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④. 在有水土流失的地方施工時,按照“先防護后施工”的原則對施工項目部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
⑤. 督促施工項目部按照批準的方案施工,取棄土結束后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和植被恢復措施。
⑥. 監督施工項目部依法取得砍伐許可后再進行砍伐。
⑦. 督促施工項目部有序放置進入現場的材料和設備,放置任意堆放,阻塞道路,污染環境。
⑧. 監督施工項目部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⑨. 督促施工項目部在竣工后按照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拆除業主項目部不需要保留的施工臨時設施,清理場地,恢復植被。
⑩. 協助業主項目部,配合環保與水保的專項驗收。
7) 如遇到下列情況,監理人員及時向項目總監和建設單位匯報,下達《工程暫停令》:
①. 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
②. 進措施不符合要求時;
③. 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④. 安全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
⑤. 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
⑥. 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
⑦. 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時;
⑧. 出現安全事故時。
3. 總結評價階段
開展安全監理工作總結,對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進行梳理和統計,收集安全監理工作記錄,分析安全監理工作成效,完成《監理工作總結》中的安全風險控制總結評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