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1)審查施工現場及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專項保護措施。
監理工程師應參加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
鄰區域內地上、地下管線資料和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
下工程的有關資料移交,并在移交單上簽字。
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對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專項保護措施,并簽署意見。
2)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協議簽訂情況。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審查以下內容: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核、批準、簽署齊全有效,并符合有關規定;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防護、技術、管理等)應具有可操作性并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應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一覽表及相應的專項施
工方案;如果分階段編制,應有編制計劃;
應編制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費用清單及費
用使用計劃;
應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冬期、雨季等季節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應符合規范要求;
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符合有關安全、消防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應審核的其他內容。
4)審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批準簽署齊全有效,并符合
有關規定;
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所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均在施工前完成了專項施
工方案的編制、審核、批準手續;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專家論
證。已有專家書面論證審查報告,審查論證報告應意見明
確、簽字齊全有效;
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中提出的結論性意
見進行修改完善;
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要作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
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5) 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基本情況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立應符合有關規定,安全管理目標應明確并符合合同的約定;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
度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證書應齊全有效;
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數
量應符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其執業資格證書和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三類人員證書)應齊全有效。
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配備數量應符合實際施工的需
要,其特種作業上崗證書應齊全有效。
6)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底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
參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底的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項目經
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人及有關的安全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底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闡明合同約定
的參建各方安全生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監督
管理工作的內容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
法;
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底會議紀
要,并經與會各方會簽后發出。
7) 認真核查開工條件
項目監理機構應認真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是否達到開工條件。開工條件包括(不限于):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已報批、施工測量控制點已復核、
施工許可證已領、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已按計劃提供、施工人員和材料設備已按計劃到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現場“三通一平”等。
2施工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體系的運行情況,
如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情況、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等,并將檢查情況記入監理日記。
2)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
3)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4)審查施工單位填報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5)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事故處理程序積極參與安全故的調查處理。
6)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拆裝前,監理人員應檢查拆裝單位的
企業資質、設備的定期檢測報告及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并對其編制
的專項拆裝方案進行審查。
7)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應按國家規定使用期限,經具有專業
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使用,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生產監督管
理人員應檢查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進場安裝驗收手續和登記手
續。
8)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時,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按其嚴重程度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改正,并向總監、專(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報告。
9)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經常(一般每周)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腳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設施等安全檢查,并派人參加。
10)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關注含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情況并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或巡查。應重點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檢查結果應寫入監理日記;
11)在定期召開的監理例會上,應檢查上次例會有關安全生產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落實事項的原因,確定下一階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明確重點監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
12)總監理工程師必要時應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主持,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現場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監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及時整理會議紀要。
13)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項目監理部應及時發出口頭監理指令或書面監理指令或報告
①口頭指令
監理人員在日常巡視中發現施工現場的一般性安全事故隱患,凡立即整改能夠消除的,可通過口頭指令向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予以指出,監督其改正,并在監理日記中記錄。
②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時,總監理工程師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及時簽發有關安全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限時書面回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按時復查整改結果。《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應抄報建設單位。
③工程暫停令
當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暫停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責令其限期整改;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復工。《工程暫停令》應抄報建設單位。
④報告
施工單位拒不按《監理工程師通知單》進行整改或拒不執行《工程暫停令》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報告;必要時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的管理工作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的內容
①監理規劃(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②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人員的崗位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崗位證書及審核資料;
③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審核資料;
④施工單位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項目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核資料;
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審核資料;
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底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題會議紀要;
⑦關于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程師通知單及回復單、工程
暫停令及復工審批資料;
⑧關于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向有關方
面報告等文件;
⑨關于安全事故處理的相關資料。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應納入本項目監理部的工程監理資料管理,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審核后交資料管理員保管。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資料應建立案卷,分類編目、編號,以便于跟蹤檢查。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要符合《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
任的若干意見》(2006年10月16日建設部建市[2006]248號)(以下
稱《意見》)規定的程序。(見圖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程
序框圖)。
6.2.1 開工報審程序
6.2.2 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報審程序
6.2.3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報審程序
6.2.4 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報審程序
6.2.5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的報審程序
6.2.6 安全隱患處理程序(見圖2安全隱患處理程序框圖)
6.2.7 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