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全國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有過這樣的一個評價——“理不直、氣不壯、腰不硬、刀不快。”這12個字的具體指向應該是很明確的,有其深刻的意義。我記得,當時我們執法隊剛剛成立不久,全隊還圍繞這一說法搞了一次轟轟烈烈的大討論活動。那時候我對安全生產執法還沒有太深入的認識,隨大流從嚴格執法這個角度跟著討論過一番。時過境遷,如今不會有誰再這樣評價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但是,這12個字卻依然適用,只不過具體指向和意義需要重新解釋。
“理不直”。按理說,我們代表政府做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應該是手執法器、依法履責、理直氣壯才對。可是,當你每天沖進商場查消防隱患,每天扎進工地查施工安全,每天游走在大型活動現場保障那幾個臨時架子的安全,你的“理”在哪里?這些事都有人管,有專業的人員負責,那么我們進行重復監管的時候,該如何向企業解釋?記得剛開始執法的時候,我到一家餐飲企業檢查,人家聽說是安監局的,直接問我是查消防還是查衛生。我說查安全生產,人家疑惑地回答:“我們這兒沒有生產。”盡管我苦口婆心地解釋了半天,人家還是沒聽太懂。也許是我語言表達水平太低吧,或者,是我們的安全工作還不夠深入人心,不足以服眾。
“氣不壯”。我至今仍記得,我們執法檢查大隊的第一起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過程極為坎坷。當時,我們隊對一家企業進行復查,結果企業未能整改隱患。根據限期整改文書的內容,逾期未整改要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可是,在實際操作的時候,我們卻找不到適用的條款。所謂的那些隱患沒有對應的法規條款支持,沒法簡單明了地形成“違反了……依據……”的邏輯關系。于是,全體隊員加班,集體復習安全生產法規匯編,最后才找出“拒不執行監察指令”這一條可以適用。這也是后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隊的常用條款。可是,很多被處罰的企業都在質疑:我們不是“拒不執行”,并沒有主觀惡意的抗拒,只是沒有整改完,也適用這個條款嗎?因此,就圍繞著一個“拒”字的合理性問題,我們討論了好幾年。你說,在處罰人家的時候,咱的氣能壯嗎?
“腰不硬”。有人笑談,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人員的腰硬不了——每天面對如此繁重的任務,腰都要累折了。這種說法有些夸張,但有兩件事確實讓我們難以挺直腰桿。一是我們經常采取停產停業的措施,但這么強硬的措施僅有一紙文書做支撐,完全沒有后續手段。接到文書的企業如果堅決不停產停工,我們就沒有其他手段了,強制性幾乎難以體現。因此,在收到我們的停產停業通知后,很多企業或是商場、飯店經常會采取變通的方法,比如在門口掛上一個“內部盤點,暫時歇業”的牌子,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企業是因為安全隱患嚴重而停的業。面對企業這種打了折扣的“配合”,我們也只能退一步,默許這種做法。二是在責任追究的時候,監管就等同于不能出事。一旦企業出了事故,誰檢查過這里,誰就倒霉。利劍總是往咱一線人員的腰眼兒上捅,誰的腰硬得起來啊!
“刀不快”。如果把我們這些在一線執法檢查的人比作戰士,法律法規就是給我們配備的刀。刀快與不快,那是兵工廠或是鐵匠爐子的事。刀不快,應該找他們,關我們這些士兵啥事!比如說,在檢查中發現一家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健全,逾期未整改,應停產停業整頓并處罰。但停產停業整頓要經過立案、調查、集體討論和聽證的程序,一個案子辦下來至少需要個把月時間。可是,責任制就是幾篇紙,企業一聽說要接受這么嚴厲的處罰,立馬加班,整改完畢。而這時,你可能連立案表都沒簽好字呢。這樣一來,處罰還怎么執行?這相當于一塊生鐵還沒開刃,它快得了嗎?而這樣的刀,就是我們執法隊配的刀!
都說家丑不可外揚,可是像“理不直、氣不壯、腰不硬、刀不快”的這種“丑”,卻應該大張旗鼓地向外揚一揚。目的只有一個——希望咱們的安全生產執法狀況能得到改善,讓咱們安監人的腰桿兒全都硬起來。